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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九州商友会(简称商友会)是中国企业、商界人物、行业组织和有关人士共同发起、自愿加入的民间信义联盟。是注册用户根据本规定自愿组成,为实现其成员的共同良善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社区组织;
第二条 九州商友会遵奉东方文化和人文精神,以成员的信义示范群体效应方式动员一切社会力量推动中国企业的信义建设;
第三条 九州商友会以思想交流和信息交流为主,以互助互爱、共勉共进为重。在这里,化干戈为玉帛,化烽烟为茶酒。最主要的是达到一种倾心交流的境界。我们要倡导的是一种富有人情味的商业文化;
第四条 本社区所有注册用户一律平等。商友会禁止任何形式的性别歧视、宗教歧视、民族歧视、地域歧视、职业歧视和其他歧视。
第五条 九州商友会的任务是:
1、传承东方文化,推进诚信经营,拓展友谊商业;
2、提升信义意识,交流信义资讯,挖掘信义资源,推动企业的信义建设;
3、团结天下商人,促进会员单位之间的技术交流与贸易合作;
4、提供一个真诚严肃的场所,吸引各界人士,就企业发展、微观和宏观经济问题发表不同见解;
5、举办研讨会及讲座,讨论企业的需要和共同关心的商务问题,感受跨越地域和业态的企业精神,探索中国商人在现代社会的价值取向和实现方式;
6、建立、拓展一个与合作同仁、贸易伙伴、商界客户和竞争对手之间的沟通机制,整合社会资源;7、发起会员会议批准同意的其他活动。
第六条 自愿遵守九州商友会章程的下列企业和人员可申请加入商友会。
1、有较高信用度的企业;
2、有造福人群之心、弘扬商道之念的企业和个人;
3、有影响力的行业组织;
4、著名信用评级机构;管理和营销顾问及各类事务所;
5、中国思想文化和中国商业文化的研究者和学习者;
6、以及商友会认为应该吸收的其他人员;
7、需经注册并通过认证后才能成为商友会会员,并获得社区应有权利。
第七条 九州商友会会员的义务。
1、遵守商友会章程;
2、保持自身的良好信义形象;
3、积极在商友会论坛发表言论和参与讨论(须遵守商友会论坛正常的发言秩序);积极参与九州商友会的活动;商友会会员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社区各项规章制度。
第八条 商友会会员企业和个人的权利。
1、商友会会员享有在社区各公开栏目发表言论的权利;
2、商友会会员有权依照申请流程申请开设地区的或行业的商友联盟;
3、商友会会员有在本联盟进行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4、共享商友会的各类资源;
5、在互动社区提出咨询问题,寻求帮助和解决;
6、优惠享受商友会提供的相关服务;
7、商友会会员的个人隐私受保护;
8、除配合国家安全、司法调查外,本社区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于注册用户个人资料的查询;
9、对本联盟章程,会员可以提出修改意见。
第九条 有以下情况时,成员退出九州商友会。
1、出现不讲信义的行为;
2、在商友会社区造成恶劣影响;
3、严重违反商友会章程;
4、不参加商友会组织的活动;
5、申请退出商友会;
6、受到刑事处罚。
退出商友会的成员在自身条件达到入盟标准时,仍可重新申请加入商友会联盟。
第十条 为方便管理,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会长同时担任商友会论坛版主。会长和副会长职权仅限于在线活动时有效。会员可以申请成立区域性质或行业性质的商友会,并另设会长等职。
第十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九州商友会”、“会员”、“联盟”等用语仅为虚拟世界管理需要使用,不对应现实世界的结社行为,更不对应现实世界的任何政治党派、社会团体及其活动;
第十二条 商友会不进行任何盈利活动,会员在网下进行各种商业活动,商友会除特许情形外不参与其中,亦不负担保责任;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适宜以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公认的网络行为规范为准。
第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社区管理委员会常委所有;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日起生效。 |